关于开展国际高级会计师(ISPA)系列认证的通知随着中国经济逐步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,财政部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率先执行新会计准则制度,充分体现了中国会计制度将正式与国际接轨。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岗位中的重要性正在从战略层面凸显,为此需要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通晓国际惯例、能够适应全球化市场环境变化的国际型注册会计师人才。但是,目前这种高级注册会计师还严重缺乏,而很多企事业、金融机构对于高级会计师人才的需求量明显增加。 “国际高级会计师”(ISPA)是国际财经管理专业领域的一套职业资格认证体系,是由美国国际职业认证协会(American International Vocational Certification Association )创建并在全球推行的,在欧美具有广泛的影响力。ISPA年薪丰厚,已成为最受欢迎的职业之一,实践证明,取得资格对于财务专业人员顺利进入优秀的组织、建立高尚的职业信誉、获得优越的职业发展机会具有极大的帮助。 一、【申报对象和条件】(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就可以申报) 取得博士以上学历,有一年以上从事财务工作经验者; 取得硕士以上学历,有两年以上从事财务工作经验者; 取得本科以上学历,有四年以上从事财务工作经验者; 担任高级职位,业绩显著,获得社会认可的相关人员。 二、【招生对象】 各企事业单位总经理、总会计师、财务人员(总监、经理、部长、主管); 各会计师、税务师事务所及财务咨询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; 各从事财会教学、研究的相关人员。 各注册纳税筹划师人员。 三、【课程模块】 必修:管理会计与作业成本管理、国际会计准则与会计实务、国际税收与纳税实务、国际财务管理,不少于48课时。 选修:纳税筹划实务、战略管理、国际审计与实务 |